刚刚,2021年1月4日的新闻联播,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
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实践,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简并取消许可证照等印花税税目,降低加工承揽等合同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境内书立或领受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自行决定是不是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能够准确的通过《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1.一般凭证即时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4.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国外签订国内使用应贴花。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5.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税代码表,截止2019年7月,目录中列明的印花税减免税优惠项目有67个,按照便于记忆的原则,我将上述优惠项目分为了10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第一类,普惠政策,一共有3项。分别是副本抄本免税、资金账簿减半、其他账簿免税。
第二类,小微企业优惠,一共有2项。分别是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
第三类,与公益事业相关的优惠,一共有2项。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福利单位、学校免税。
第四类,与三农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分别是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免税、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免税、农村饮水工程免税。
第五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2项。最常用的应该是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印花税。其他免征基本和廉租房、保障房、公租房相关,另外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也免。
第六类,与货运凭证相关的优惠,一共有2项。快件行李包裹的托运单据免;特殊的货运凭证,比如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工程临管线运输也是免征的。
第七类,与体育相关的优惠,一共有7项。对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八类,与特定企业、特定项目相关的优惠,一共有9项。主要是对社保基金、青藏铁路公司、发行单位、飞机租赁企业、石油储备基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九类,与改制重组相关的优惠,一共有9项。其中第四项是针对所有行业的优惠政策,其他是针对专门的企业或行业的优惠。
第十类,与金融资本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8项。金融和长期资金市场的税收优惠是这十类优惠中最多的,在此不一一列举。
答: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答: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
答: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一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出售的收益的特殊的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问:我公司2017年1月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一份年度意向性的购销合同800万元,约定了单价和数量,未约定具体交货日期,已缴纳印花税。在10月份准备执行的时候,重新签订了有具体交货日期的执行合同,合同金额未变,请问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你公司的执行合同是对意向性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和完善。根据上述规定,修改后增加金额的,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修改后未增加金额的,无需补缴印花税。
注意: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