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局、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根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据;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据。此外为满意部分纳税人的需求,在根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挑选运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选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取了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色彩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归入“一机多票”体系(包含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归入之日起,一概运用全国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经过防伪税控体系开具。关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没有运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期限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同意运用印有本公司称号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答应其暂缓归入“一机多票”体系,以防止库存发票的糟蹋,但最迟不答应超出2005年年末。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分外的注重“一机多票”体系的试运行作业,切实做好新旧普通发票的联接作业。要掌握状况,统筹安置,合理的组织.保证“一机多票”体系顺畅推广。
1、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对增值税额进行了独自注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是最常见的抵扣方法,所承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对方纳税人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是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16%、10%、6%,仍是3%,均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
2、凭交纳的完税凭据抵扣。依据增值税规则,进口货品在进口环节由进口货品的单位交纳增值税。进口货品环节增值税是由海关代为征收。所以,进口货品的进项税抵扣是依据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品获得的归于增值税扣税规模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3、核算抵扣。能自行核算进项税额抵扣的状况包含:一是购进农产品。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获得(开具)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的,按以下公式核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10%。二是获得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含财务收据)。
4、核定抵扣。施行增值税核定抵扣仅限于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归入试点规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施行核定扣除方法。